登录     注册   

桦甸市交通运输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2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针对行业特点和优势,从点到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机制和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的监督管理等方面,逐步深化和加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又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经常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我局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并逐步向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延伸。

  一是便民信息公开。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法律法规、监督投诉途径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

  二是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开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是行政事务的内部公开。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的公开、公平、公正,将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适时予以公开。人事制度的公开,如将机关空缺岗位、竞争条件、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等公开;机关后勤管理的公开,如用水、用电情况,住房补贴和经济适用房分配情况,电话费使用情况,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用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增强了机关行政事务的透明度和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机关行政事务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21条。按照主题分类,机构职能类1条,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类8条,规划及相关政策类2条,行政许可类2条,其他类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到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收费情况

  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界定、公开范围划定、内部工作事项界定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部机关要在全行业做出表率,结合各部门职责,在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落实《条例》建立的政府信息协调机制、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二是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就是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公开的重点问题。

  三是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一要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做好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