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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的桦甸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桦甸市交通运输局在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度目标,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安全运输监管,交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奋力开创了交通事业新局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桦甸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下并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保障了交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桦甸市政府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文签发单上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的培训,及时推广经验。

  年度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桦甸市渤海大街20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3342,邮箱:hdsjt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123

    2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4

    -46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32

    52

    行政强制

    19

    -4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5466729.51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也仍然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不够“接地气”,群众认知度不高等一些不足之处。接下来针对出现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重点区域展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好宣传交通工作。二是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对群众的疑问要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同时对于我们工作人员要提升主动及时公开的意识,倡导及时公开,及时回应。三是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让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我们会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调研,主动询问群众感兴趣的话题,调整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动态,提高群众认知度,让信息公开更“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