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制度
为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提升办文办会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 “五公开”办文办会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云斌 副局长
成员:汤素娟 办公室负责人
刘 梁 信息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公文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发文稿纸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会议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制定的重要文件,涉及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需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办公室牵头,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梳理本单位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社管理,及时公开基层社动态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工作要求
要求各科室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按时按要求将需公开的信息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由信息联络员签字后上报主管副局长审批并按规定进行公开。领导小组将定时对“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进行督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整改。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