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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1    点击数:

  (2015年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桦甸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和及工作打算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在桦甸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桦甸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教育局秘书科,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189号,邮编132400,联系电话:0432-66222295 传真:66223733,邮箱:hdjymsk@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市教育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由教育局秘书科具体负责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还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同时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年初,秘书科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及重要意义,同时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

  2.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3.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完成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要求,参照市有关《指南》与《目录》的编制说明和要求,及时完成了《桦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桦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桦甸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发布。二是完成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申请表的制定。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制定了《桦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桦甸市教育局中止受理信息申请程序告知单》、《桦甸市教育局信息申请受理单》、《桦甸市教育局信息申请答复单》等各个环节的备用材料。三是向市政府信息查阅点(档案馆)报送信息5份。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市教育局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dedu.gov.cn/),该网络平台于1998年9月开始运行,2014年进行全面改版升级。目前,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经与桦甸市教育信息网链接并置于显著位置,整体运行状况良好。

  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桦甸市教育信息网作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2015年共编辑发布局政务活动、文件及学校动态等信息451余条,专题信息400多条。

  5.在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桦甸市教育信息网公开和更新情况。2015年在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信息3条,在桦甸市教育信息网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20条。

  6.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情况。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们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布信息:一是利用桦甸教育信息网公开信息。“桦甸教育信息网”是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最快捷、最常用,影响最大的公开途径;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电子公示屏等途径进行发布;三是利用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人工答复;四是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设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共29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6件;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累信息数2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8件;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件;其他类信息230件。公开形式为桦甸教育信息网公布。主动公开信息全年访问量达4万余人次。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及实效性。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信息五大类。机构职能类:包括市教育局机关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电话等信息;政策法规类:包括了部分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及与本局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规定,市教育局在业务范围内制定的各种规章规定等;规划计划类:包括市政府、市教育局发布的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事业统计、学校设置、各项业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信息;业务工作类:包括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基础教育、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学校安全、社会办学、职业与成人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督导等内容;其它信息类。所有信息均在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网。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一次:根据吉林市教育局《2015年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为解决公众关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择校、择班、择师问题,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桦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5年桦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现场会具体步骤及要求》。由学校组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局派监督员的监督下阳光分班,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将分班名单公示3天,真正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得到社会和家长的好评。

  (二)没有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放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情况

  2015年我局组织召开了桦甸市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次,校务公开专题会议一次。举办学校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培训会议一次,参会人员达120人次。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5年教育局被评为桦甸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但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许多工作离上级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和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公开意识;硬件建设及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标准不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3.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4.抓好网站建设工作。在确保网站正常更新和维护的同时,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更换新的信息,坚持信息公开不间断。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5.抓好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其他形式。

  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