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编制了桦甸市农业农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桦甸市人民路206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37230,邮箱:18732981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充实方案,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更加完善的各项制度和领导小组。今年5月份,市委调整农业局领导后,我们及时调整和补充了领导小组和成员,成立了以梁锡江局长为组长、张士友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成员也及时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和规范。各种软硬件等基础性材料更加完善,为全局的政务公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增强管理,努力工作,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透明度
l、公开执法工作职责。对全局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定岗、定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对全系统内各单位和部门制作的政务公开公示栏和公开板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全系统有六个单位更新和充实了公开栏和公示板,今年内各单位和各部门的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服务和接待人员、服务时限和标准等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和公示。
2、公开执法纪律。为了加强全系统内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勤政廉政建设,局党委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并将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向社会和系统内公开和公布,虚心接受监督和批评。
3、公开执法监督。一是公开事项和办事程序,将公歼的内容和办事程序全部在公开栏上进行了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对农业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公歼监督,农机监理站和种子管理站在全市农村聘请了25名农民为农机执法监督员;三是设立举报箱、公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进行举报;四是设定领导接待日的集中处理办公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通过公开执法监督,提高了农业系统内的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严肃性、高效性和群众满意率,也为农业系统的勤政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实效性
我们在提高全系统内的执法行为的实效性,增强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公开度的同时,还十分注意提高农业系统内部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的实效性,使全系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内外满意,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1、责任目标公开。我们将全系统内各单何和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及工作过程全部公开,逐级签定工作目标责任状,半年一考核,全年总评,并将考核和年终总评情况全部进行公开。
2、各项制度和规章公开。围绕加强全系统内部管理,我们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并进行了公开,各单位和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都坚决按制度和规章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制度和规章的人和事。
3、全年公开的事项。一是在政府例站上发布了十余条信息,主要有全市备春耕生产情况信息、全市农民种粮补贴信息、农机具购机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我市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念文章等;二是干部和工作人员政绩和工作成绩评议公开,对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我们及时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结果进行公开;三是选拔任用干部公开,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采取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等程序,并将结果用文件和公示等方式进行及时公开;四是发展党员公开。年初,局党委将年度发展党员的目标公开,存发展党员时存各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开,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五是涉及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事项公开。全年公开了农机购机补贴、种地农民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致富信息等工作都及时向全市进行了公开和公示,全年共公开了十余次公开和公示。使群众及时得到了致富信息,对提高群众的致富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对农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
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公开指南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了行政许可申办人查阅有关信息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08年,我局对各类公文以及生成的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及时在各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2、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上网信息实行由各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长审定后,由信息科指定专人在相关宣传载体上公开发布,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08年并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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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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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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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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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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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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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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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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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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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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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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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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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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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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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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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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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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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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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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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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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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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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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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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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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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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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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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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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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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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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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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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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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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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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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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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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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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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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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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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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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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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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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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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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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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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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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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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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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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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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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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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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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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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我局将充分利用桦甸市农业信息网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等公众信息网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上网向公众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200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