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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桦甸市财政局编制了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和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大街251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405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我局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年初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及考评标准,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方面,2016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兼职人员2人。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省财政厅和桦甸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了《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和格式》、《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目录及内容》,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将相关纸质文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将文件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6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3.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2.2%;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4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44.4%。

(三)公开的形式。2016年,局在政府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00%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财政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桦甸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桦甸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累计数

2016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2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2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3.参加培训人次数

 

 

二、主动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6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181

9

其中:⑴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⑵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⑶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公开的

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181

9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62

3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34

2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⑸其他类信息数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85

4

公开的

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181

9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

   ⑵纸质信息数★

-

-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81

9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6年发生数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⑵当面申请数

 

-

  ⑶信函申请数

 

-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④其他原因数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累计数

2016年发生数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其中:⑴受理数

 

-

 其中:①办结数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Ⅱ纠错数

 

-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累计数

2016年发生数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说明:1.2016年发生数”是指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累计数”是指截止201612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

    2. 本表★栏本部门不予统计,“”表示本栏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