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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桦甸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着力加强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科和全面推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科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了《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和格式》、《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目录及内容》,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着力加强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全面详实,重点鲜明突出。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桦甸市政府网站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市财政局最新的工作动态、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同时,公布了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二是积极推进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

(四)着力加强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按照中央、省和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市财政局的具体工作安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邹铁兵任组长,分管领导鞠延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要求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学深学透,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根据市政府通知,我局及时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将相关纸质文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将文件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加强督办检查。局领导经常在局内各种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桦甸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桦甸通讯》、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9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桦甸通讯》、《财政信息专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桦甸通讯》、《财政信息专报》发布政府信息6条。

(三)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共播发由市财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8条,局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没有通过桦甸市政府网站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各类咨询投诉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2012年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围绕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按照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定期考核、检查和通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