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桦甸市财政局编制了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大街251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405。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宗旨和行动指南,确定总的工作原则和分布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工作。
首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次,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业务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各科室负责提供其职能、有关办事程序、最新财政政策信息等相关资料。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依申请公开、审批权公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进行分解和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方面, 2013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兼职人员2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为100%。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省财政厅和桦甸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了《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和格式》、《桦甸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目录及内容》,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的“三个转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约束,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规定,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规定,及时向市政务公开网站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文件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48%;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1%;其它类信息1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1%。
(三)公开的形式。
201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8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00%。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宜。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项目。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工作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财政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桦甸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附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3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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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2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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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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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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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培训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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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3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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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129 |
48 |
其中:⑴本级公开信息数★ |
129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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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基层机构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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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129 |
48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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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4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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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5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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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2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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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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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129 |
48 |
7.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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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立的信息公共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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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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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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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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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纸质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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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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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群众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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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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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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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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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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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129 |
48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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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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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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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3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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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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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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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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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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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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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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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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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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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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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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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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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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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原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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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3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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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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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受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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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办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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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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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纠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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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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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3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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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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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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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其他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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