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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桦甸市财政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桦甸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且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中心)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照《条例》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对桦甸市财政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5年,桦甸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桦甸市财政局涉及依申请公开项目4条。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认领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标。同时针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查缺补漏,呈现出一个更加完整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学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的培训,及时推广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桦甸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较好,尤其是在预决算公开、财政政策宣传上,时效性提升比较明显。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政策解读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不够常态化等问题。在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把控信息公开质量关,从严审核公开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各项公开的信息精准有效。二是注重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改进和优化相关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注重财政政策宣传。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财政信息,让群众、企业、预算单位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加强相关政策解释,根据社会关注、关切问题,提高政策解释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提高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如实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促进财政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http://www.huadian.gov.cn/ )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大街222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405,电子邮箱:23999369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