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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策专家解读机制

 

  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建设现代政府,提升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建立我局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

  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社会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均要开展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通知,也要通过局办公室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解读政策时,应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读误解。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部门在报送拟制发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方式、解读途径、解读重点、解读内容等,保证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知晓和到达率。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局党委班子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局党委会议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局办公室网站发布。其中,规章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市法制办审查。

  三、创新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在部门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基础上,适时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强化解疑释惑能力。

  五、落实解读机制保障

  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和文件审批流程规定进行。

  局专家解读队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政策文件和解读发布后,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主动跟进,必要时应连续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抓紧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内容。

  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决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因素,也是绩效评估的关键依据。未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政策解读职责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