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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我局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旅游综合开发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旅游局注重做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和提高效率等工作,在依法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有效公开上狠下功夫。坚持做到“三到位”:一是制度到位。制定了10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机制到位。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得到了真正公开、公正、公平;三是责任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除此之外,还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旅游行政审批业务工作流程图、设立了公众举报箱,量化了科室职能职责,设立投诉电话等,使政务公开工作得以不断的充实完善。旅游项目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进入政务中心办公。2012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我局人事变动的实际,我局对2012年以前成立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专门成立了由李亚南局长任组长、周金辉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科、质监科、执法大队、规划科、“三湖”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综合科一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及时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一把手负总责,市局网站信息联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等4大类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3类进行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1年3月份,我们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对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版更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集成了旅游综合开发新闻公开、工作动态等6个子栏目。通过系统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旅游综合开发信息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此外,还及时通过报纸、宣传栏、杂志等多种途径发布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201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旅游景区景点检查、实施、验收等情况;涉及旅游综合开发动态、新闻等情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省局网站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增设“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旅游综合开发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我局已主动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全文18件。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网上申报,表格下载、投诉举报、公众信箱、招标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桦甸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