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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桦甸市文广旅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xxgk/)上查阅。桦甸市文广旅局联系电话:0432-66222585,地址:桦甸市渤海大街90号(市文体中心四楼办公室),邮编:132400,电子邮箱:188466006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桦甸市文广旅局以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文化旅游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组织推动文广旅局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桦甸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和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桦甸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一直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累计公开46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条例》要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流程,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培训和实际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本。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全年,未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严把信息关口,所有公开信息内容落实二审责任制,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准确,严谨。二是保证信息公开时效。不断推动加快公开的效率,由定期上传制改为即时上传制,凡需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审核上传,真正做到主动、及时、到位。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原则。规定公开的内容保证无遗漏、不打折扣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凡是泄露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和其他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一律不予公开。

  (五)全力做好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开展集中培训2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提升能力,并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桦甸市文广旅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程度还需进一步加深;二是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保障力度和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桦甸市文广旅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网站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创新相结合,与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以公开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