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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1    点击数:
  一、概述
  2010年,桦甸市公安局认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大力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公安工作。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桦甸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实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今年,成立了以公安局政委为组长,指挥中心、政工、交警、治安、法制、出入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实施步骤和措施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职责分工明确。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桦甸市公安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政务公开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了《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桦甸市公安局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桦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制度。
  (三)大力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今年,我局严格规范工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仔细审核,上报的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汇总送局指挥中心进行保密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签,最后上报市政府予以公开。全年,公安局共向政府上传公安信息142条。二是大力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今年,我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宣传工作。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发稿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稿125篇,地市级新闻媒体发稿156篇,桦甸电视台发稿140多篇;强化典型宣传,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公众评价,改善队伍形象。我局现保留的28件公安行政项目办理工作,理顺了关系,增强了时效性和权威性。今年,公安服务窗口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公安服务窗口的现场办结率达到10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无一投诉办件。今年,公安服务窗口共为人民群众办证、办照46621件。四是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警种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设置宣传栏、显示屏等形式,对政(警)务内容、办事程序等进行了公开上墙,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今年,局机关各部门共新设置政(警)务公开栏11个,更新、完善了政(警务)务公开内容。
  (四)全面加强窗口服务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有形窗口”建设。在我局党委和政务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统一行业标识,规范网点建设;强固围栏,安装了两台排风机,使窗口消防、安全、禁烟等措施得到强化;进一步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二是全力创造“无形窗口”品牌。我局牢牢抓住“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这个有利契机,本着“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的原则,积极创新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以“热心、耐心、贴心、诚心”的服务,换取了“暖心、舒心、顺心、安心”的群众口碑,并进一步优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三是营造良好的管理服务氛围。我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着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在务中心组织的“农信杯”履职尽责促发展,推进跨越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了个人二等奖、单位优秀组织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42条。
  (二)公开的内容:队伍建设、案件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国家、省级、市级等媒体,政府门户网站。
  (四)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府信息情况
  2010年没有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想法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新增加的收费项目,2010年受洪水灾害,我局为灾民办理身份证进行减免费用共计31人,1424元。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总结2010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距离人民群众高度满意尚存在差距。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对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还不够丰富、全面,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未能全部、及时公布;其次,在政务公开的形式方面,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不足。其次,在政务公开的认识方面,个别单位对实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八、2011年工作打算
  1、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创新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减少环节、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在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车管等窗口部门全面推行“服务措施一网办”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优质高效的公安管理服务。
  3、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桦甸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