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桦甸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2020年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桦甸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huadian.gov.cn/jls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555号,邮编:132400,电话:66222379。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9年,桦甸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基础工作,突出重点内容,有效的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指导培训。桦甸市公安局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增强了工作力量,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抓好局本级机关的工作责任落实,还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使全系统的各项重点工作都得到很好的落实。桦甸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实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今年,成立了以公安局政委为组长,指挥中心、政工、交警、治安、法制、出入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实施步骤和措施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职责分工明确。
(二)抓好制度建设,推动制度落实。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桦甸市公安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完善了原有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新增《桦甸市公安局政策解读制度》、《桦甸市公安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桦甸市公安局与主流媒体协作联络工作机制》、《桦甸市公安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桦甸市公安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等五项制度。
(三)强化检查考核,落实监督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筹,强化了检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地和实效原则,形成常态化管理,注重从公开的实际场所、实际载体、原始文件、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查验,全面真实的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从而作出客观的评价。在开展检查考核的同时,还注重做好监督评议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并将义务监督员的监督结果和人民群众的评议意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范寿,并对监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有效的促进了工作。
(四)创新公开载体,推进网上公开。大力加强公开载体(渠道)建设,不仅通过报纸、广番、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进行公开,还通过听证会等各类公开渠道进行公开。手机公开成为一种最新的,也是最为亲民的信息公开形式。全市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布大量的时效性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高的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今年,我局严格规范工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仔细审核,上报的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汇总送局指挥中心进行保密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签,最后上报市政府予以公开。
(五)抓实主动公开,探索依申请公开。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安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査。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紧密结合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
(六)抓好基层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把推进紧密联系基层群众、直接服务民生需求的乡(镇)街道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信息服务民生的突破口,着力抓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满足基层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工作中即突出实际需要,又突出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
(二)公开的内容:相关机制制度、非涉密案件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门户网站。
(四)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與情数
2019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没有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数量。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2起。
(二)行政诉讼数量。2019年,有3件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投诉举报数量。2019年,没有行政举报案件发生。
五、机构建设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019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019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4人,兼职人员数4人。
(三)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019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
(四)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019年,举办培训1次。
六、工作存在问题
回顾总结2019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距离人民群众高度满意尚存在差距。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对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还不够丰富、全面,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未能全部、及时公布;其次,在政务公开的形式方面,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不足。在政务公开的认识方面,个别单位对实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七、2020年工作打算
(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创新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載体,减少环节、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在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车管等窗口部门全面推行“服务措施一网办”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优质高效的公安管理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桦甸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