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残疾人联合会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市残联规范性文件,以市残联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应及时进行解读。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部室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残联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部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办公室。
(三)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部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部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各部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
市残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部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六、完善考核管理
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市残联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
七、本制度由市残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