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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桦甸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

  本年度报告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http://xxgk.huadian.gov.cn/gzbm/mwh_1/ndbg/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桦甸市民政局(地址:桦甸市胜利街111号,邮编:132400,电话:6222753,电子邮箱:3078abc@163.com)。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09年末,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握关键,强化领导。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来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是落实载体,形式多样。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及时修改编制了《桦甸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手册》、《桦甸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把各项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写明,并印刷成册,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同时在桦甸政府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抓住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项目为重点,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目录,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聘请37名义务监督员,对各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去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给予。市民可通过桦甸市政府网站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途径。为此,我局落实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重点事项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高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二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基层单位做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三是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努力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的常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