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桦甸市民政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huadian.gov.cn/gzbm/mwh_1/ndbg/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设,请联系桦甸市民政局,地址:桦甸市胜利街111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753,电子邮箱:tjf6162@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形象”为总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务公开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全方位、多方式的将所有涉及人民群众的政务向社会公开。
(一)把握关键,强化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来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
(二)落实载体,形式多样。
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及时修改编制了《桦甸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手册》、《桦甸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把各项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写明,并印刷成册,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在桦甸政府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公开内容真实、全面。
在公开内容选定过程中,我局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凡是与老百姓有关联的政务都要公开,不“短斤缺两”;二是实施公开的每项政务都要内容全面,不“偷工减料”;三是在不违反《保密法》前提下,对实施公开的每项政务办理程序、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做到全过程透明。围绕市委市府工作中心,结合实际,我局选定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五保供养、优待抚恤、婚姻登记等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4条、公开政策法规24条、政务动态1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给予。市民可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公开救灾、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桦甸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具体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