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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桦甸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huadian.gov.cn/gzbm/mwh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民政局,地址:桦甸市胜利街111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753,邮箱:110240345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福臣任组长,分管领导朱国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刘绪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安排局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的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必要的经费支出。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了经济财政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19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条,其中通知公告17条,工作方案8条,办事指南3条,政策解读1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