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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吉林政务公开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桦甸市社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桦甸大街216号;邮编:132400;电话:6221220;传真:6221220;邮箱:hdsb_jlsi@163.com)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社保政务公开透明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公开工作机制健全 
  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保险局办公室派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采用规范发文稿,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社会保险与人民群众的紧密关系,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社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所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况:截止2008年12月在桦甸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2、规范性文件;3、行政执法;4、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情况;5、应急管理;6、政务动态;7、规范制度;8、公开承诺。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http://www.jlzwgk.gov.cn 2.桦甸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 3.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无。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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