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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1    点击数:

  2013年,桦甸市人社局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2名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人员编制规定和市直部门财政预算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建章立制,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实行“马上办、马上到、马上改”,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信息公开及时透明,获得群众好评。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为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社局在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专门制定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流程》;定期对发布系统维护,确保政务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截至2013年底,我局在“桦甸市政府网”已公布各类信息3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市人社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多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公布了我局概况、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社会服务、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

  (三)公开形式。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青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查阅县人社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通过人社大厅电子屏等媒介公开。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各科室均在人社服务大厅大厅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群众,并将有关信息和业务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务公开申请。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产生政务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务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督查检查等措施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政务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化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网民互动,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启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服务功能的完善,及时向广大公共发布最新政策,让他们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切身利益相关的人社最新政策。

  三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确保信息提供准确及时安全,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年桦甸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