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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点击数: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基层单位、各科室配合办理,在日常工作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提高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直接为单位或群众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工资审批、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都要按照一定的范围、时限,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二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具体办事制度、工作方法、步骤、办事结果,以及服务对象需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的操作标准;部门的工作纪律、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举报投诉的方法和途径,以及需要服务对象了解的其他事项。三是政务公开采取上墙公示、网站公示、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片、设置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基本内容和形式。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其他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局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的,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2017年度,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均做到规范公示,无违规情况发生。  
  (四)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日常工作中人社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局内部建立全员参与采写报道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延伸信息公开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7年,人社局主动上报有关人社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其中涉及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监察、基层设施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工作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人社局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更新与信息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7]43号)和桦甸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人社局实际工作,人社局主动公开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监察、职业技能鉴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主动公开各项业务办事流程。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7年,为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劳动就业等相关政策,我局印制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介绍》等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信息公开电话,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全年仅仲裁调解科就接待来访案件、电话询访1000余件。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人社局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较为严重的现状,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快速反应机制,在案件办理上力争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有效避免和减少了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每个案件均有专门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处理。全年,共追发劳动者工资约1000万元,涉及劳动者900人。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申诉案件。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步,人社局将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