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桦甸市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现编制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通过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adian.gov.cn/jls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桦甸市长白山特产商贸城3号楼,邮编:132400,电话:66239497。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局各科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逐步加强。各科室采取措施,本着“只跑一次”的办事理念,有力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学习并宣称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将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背景及政策导向、主要内容及修改动向等方面内容,增强系统内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办事大厅群众较多的特点,依托办事人员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回应和政策宣讲,向群众发放《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宣传资料,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条例原文等信息,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效果明显。2018年,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将“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桦甸市人社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人社局积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2018年度,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均做到规范公示,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人社局采取全员参报道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延伸信息公开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主动上报有关人社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其中涉及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监察、基层设施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工作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人社局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更新与信息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0个。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监察、基层设施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主动公开各项业务办事流程。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8年,共接受群众咨询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450余次,其中,电话咨询 100余次,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350余次,均帮助群众详细解读,耐心答复,回复率达到100%。对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我局印制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介绍》《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信息公开电话,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申诉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名。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元。
(四)参加各类培训班数4次。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工作调整,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对《条例》的要求把握不准,对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透,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上有延迟不好,各科室与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沟通不及时,造成信息发布延迟,没能及时在网上公开信息。上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中的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公开内容中平时工作动态较多,专题调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