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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huadi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桦甸市金华路长白山特产商贸城3号楼,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39497,邮箱:116569176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 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科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学习并宣称信息公开政策法规。通过学习修改后的《信息公开条例》,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背景及主要内容,增强人社系统内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办事大厅人员到新市民中心办公的实际情况,由办事窗口人员及时进行现场回应和政策宣讲,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围绕主要职能,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抓好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力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效率,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将“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桦甸发布公众号”作为桦甸市人社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主动上报最新的工作动态,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及时回应,印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宣传单、养老保险办理流程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回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合计34条信息。共办理了9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因工作调整,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对修改后的《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深入,跟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及时。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时效有待加强,各科室和基层事业单位发布消息有时不注重网上公开信息,导致发布的消息覆盖面小、时效性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