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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xxgk.huadian.gov.cn/gzbm/rlzyshbzj_1/xxgk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办,地址:桦甸市光明北路10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55046,邮箱:house365@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下发有关文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局通过建立完善信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宗旨与精神。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政务公开会议精神。我局坚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当前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集思广益,共同研讨出解决办法。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不仅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

  (三)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塑造阳光行政部门形象。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作了两个大型宣传公示栏,专门摆放在局办公大楼入口处,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等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示。无论是办事人员,还是普通老百姓,均能及时阅读知晓相关办事信息及最新规定。二是及时准确网上政务公开。我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逐一上网发布,为群众查询打开方便之门。三是完善现场接待咨询及电话咨询制度,增加群众知晓信息的渠道。

  (四)强化监督,确定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我局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我局把企业、群众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及时进行发布,自觉、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3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18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3年公开的18条信息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6.6%;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4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2.2%;其他类信息分别为1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61.2%。

  (三)公开的形式。201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8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00%。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3年,我局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18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6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2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88.9%和11.1%;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4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7.8%和22.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9件。其中,当面申请数为2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22.2%,信函申请数为6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66.7%,其他形式申请数为1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1.1%。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3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9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2014年,全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