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了桦甸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http://www.huadian.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请联系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办,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34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61750,邮箱:house365@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既抓实基础,又突出重点,有效的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晰了工作责任,配强了工作力量。各部门、各单位注重在公开实效上下功夫,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便于接受监督,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2019年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职人员7人,兼职人员8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41%、58%。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效果明显。为更好的利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成果,市政务公开办准备将条施行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汇总发布,形成比较完善、比较系统的网络发布格局,“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将成为全市各单位加强制度和网络建设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突出了抓了公开载体(渠道)建设,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电子触摸屏、数字电视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着重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的载体一般事项以固定公开栏、服务台、办事手册为主。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重大决策等内容,通过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幕等新闻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等单位以“市长公开电话”、教育信息网等为平台,利用先进的通信和网络系统,拓宽公开的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力打造信息公开和权力透明运行的网上平台。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计20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57%。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市住建局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2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查。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本机关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事项都要公开;凡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知晓;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这些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只公开表面,不公开实质;只公开自己想公开的,不公开群众想知道的;只公开办事程序、内容,不公开结果的问题。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规定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程序,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内容,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公开;各部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要将方案预公开,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八)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理顺了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办事窗口建设,全面完成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方便群众获取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强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印发的惠民政策信息,完成了办事指南编制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健全了“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工作机制,工作做到了“两个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实际需要,突出公开服务;重点公开办事,重点公开政策和重点公开热点。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创新,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发了指南与目录填报系统软件,开展了办事信息公开培训。全市14个乡镇街道全部开通了公开服务电话,建立了群众来信来电受理、转办、回复等相关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较好地发挥了乡镇、街道在辅助上级决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围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桦甸市教育信息网、电视台和广播等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教育、卫生、市政公用等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规范、投诉监督、意见反馈、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及时解决群众来电、来信咨询和投诉建议,既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又促进了相关单位与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沟通,切实减少和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不断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在做好教育、卫生及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办事公开领域,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将收费项标准依据、职称评定、工程招投标、教育招生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9年,市住建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357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206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0%,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57%,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28%,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0%,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15%。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解读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0次,占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总数的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9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占回应总数的0%。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占回应总数的0%。政策解读稿件发布0次,占回应总数的0%。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占回应总数的0%。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次,占回应总数的0%。
截止2019年末,市住建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0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0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 收到申请数
2019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3个。其中,当面申请数为3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信函申请0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0%。
(二) 申请办结数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结总数为3个。其中,当面办结数为3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
(三)申请答复数
2019年,全市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3个。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3个,答复率占占答复总数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截止2019末,全市的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数量。2019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行政诉讼数量。2019年,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投诉举报数量。2019年,没有行政举报案件发生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组织
2019年,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基层政务服务组织数为6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019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为2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019年,市住建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15人,其中,专职人员数为7人,兼职人员数8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19年,没有发生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019年,市住建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
(六)接受培训人员数
2019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参加培训49人次;截止2019年末,累计参加培训177人次。
七、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或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个别科室对应公开的信息把握不够准确,对有些涉及到民生和敏感问题事项的公开和发布存在着畏难情绪;二是个别部门、科室公开的重点不突出,缺乏研究,不能很好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公开;三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虽然能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上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主要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各单位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本单位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工作目标,抓点带面,抓出成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三)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各项公开制度。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体系。
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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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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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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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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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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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7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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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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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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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7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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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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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于永祥 审核人: 董光耀 填报人: 李晓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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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432—66253288 填报日期: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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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