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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报在桦甸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84号,联系电话:0432-66273566 传真:66276879,邮箱:2467339775@126.COM.以下为具体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融媒体中心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制,明确职能分工

  桦甸市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行政效能目标任务,领导分管各部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通过制度机制来规范和推进我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有关法规和文件

  对照《条例》并结合近年来融媒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制。同时,通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

  桦甸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是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二是通过单位的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建设并完善面向公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二)公开数量

  广电台发文件21份,广电委发7份;桦融媒发8份,桦融媒委发6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桦甸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1人。

  (二)、经费情况

  桦甸市融媒体中心今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应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内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

  实现系统信息汇聚和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有效改善当前传统信息采集和交换手段固有的弊端,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资源保证。

  (二)、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关系

  在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加强保密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一方面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常识的学习,提高信息甄别判断能力,另一方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桦甸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