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桦甸市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公布。本报告相关事宜请与桦甸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6279951。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审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王骞任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同时,加强对局机关干部的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5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分工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网站、局制发文件、查阅场所、揭示板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由于我局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了公开的范围,拓宽了公开的渠道,申请人需要的相关信息均能从政府网站了解到,没有依申请公开的项目,目前尚无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桦甸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对少数咨询的受理反馈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来信回复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