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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桦甸市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本报告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公布。本报告相关事宜请与桦甸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6279951。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审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同时,加强对局机关干部的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在省厅网站、桦甸市政府网站公开7条,在刊物上公开4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没有回应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没有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发生。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1万元。
  (五)2016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定期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六)2016年,未举办培训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桦甸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对少数咨询的受理反馈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来信回复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