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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桦甸经济开发区形成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经济开发区信息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www.jlzwgk.gov.cn)和桦甸市政府门户网(www.huadian.gov.cn)公布。本报告相关事宜请与桦甸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240029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条例》颁布实施后,开发区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作为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邹铁民任组长,各科(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高效、科学的编制《指南》和《目录》。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桦甸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开发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开发区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宣传工作。我区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班,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05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优惠政策、服务情况,对2003年以来,开发区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对2003年以来开发区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经过认真梳理,对2003年以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部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网站、区制发文件、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查阅场所、揭示板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劳动保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劳动保障信息情况

  2011年度,由于我区不断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了公开的范围,拓宽了公开的渠道,申请人需要的相关信息均能从区网站了解到。没有依申请公开的项目,目前尚无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区没有出现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桦甸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对少数咨询的受理反馈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4、认真做好来信回复工作,努力提高回复率和及时率,增加群众满意度。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