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桦甸市人民政府胜利街道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www .huadi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胜利街道办事处,地址:桦甸市光明路中段8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74491,邮箱:sljdxzb6627449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桦甸市胜利街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重点任务已完成。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桦甸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桦甸市胜利街道迅速组织全街开展新《条例》学习,将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委属单位,明确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该任务已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问题。胜利街道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的23条信息,无规范性文件。同时,桦甸市胜利街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桦甸融媒,桦甸发布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86条。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平台建设水平,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胜利街道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上传文件时分类更加科学准确,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同时对桦甸市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及时认领和新增,加大了对涉及社会公益事业相关信息的发布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通过桦甸融媒、桦甸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合计109条信息。
(二)2020年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桦甸市胜利街道本年度未发生。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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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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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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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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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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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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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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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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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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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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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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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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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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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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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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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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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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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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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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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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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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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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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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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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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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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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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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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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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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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20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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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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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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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胜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和公开方式单一的问题。本年度已进一步加强与各处室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指导培训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持续用力,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把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四、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委内专栏、报刊、政府公报和融媒上都发布过政府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五、在工作中我们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增加社区和居民小区揭示板的数量,保证信息公开有足够的场所。让广大居民形成到小区和街道的公示栏进行阅读的良好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居民对街道公开的信息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胜利街道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各社区政务办事大厅),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全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全街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