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常山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常山镇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邮编:132419;电话及传真:0432-66862379;电子邮箱:hdscszzwgk@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常山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9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创新机制,强化领导,构筑有力的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领导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并根据《条例》编制了《常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常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突出重点、拓宽内容,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
为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全面、规范、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到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重点内容和常规内容。重点内容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和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将重点内容规定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常规内容即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处置等。
(三)选准载体,结合实际,创新灵活的公开形式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镇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主要有:
1、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处;
2、执行去向告示制度;
3、制作各类宣传公开栏;
4、编印宣传册、宣传卡、宣传单;
5、干部下村入户宣讲;七是召集会议通报公开。
另外,普遍实行了“两有”(有举报箱、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职责上墙、工作机构示意图和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形成健全监督机制
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镇党委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为使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做到“三个结合”:
1、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2、是与各种监督手段相结合。通过聘请行风评议代表、监督员对社区、部门公开情况进行调查评议;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员对社区、部门公开情况进行调查评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方士对公开内容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3、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09年,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占0%;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8条,占7.3%;行政许可类0条,占0%;公共服务类5条,占4.5%;机构设置类2条,占1.8%;工作动态类4条,占3.6%;其它类1条,占0.9%;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89条,占81.6%。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 、人事信息 、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它信息、公开指南等10大方面内容。特别注重了便民服务办事程序的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存档资料。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咨询留言,由我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08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延误现象时有出现,经常需要督促催办;
2、干部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编写信息、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
3、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4、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更加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不足,镇政府将通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组织好业务培训工作,在各部门安排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好的干部担任信息员,充分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5、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