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常山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http://www.huadian.gov.cn/xxgk/)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邮编:132419;电话及传真:0432-66862379;电子邮箱:1017314523@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常山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20年,我镇加强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既抓实基础,又突出重点,有效地提升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创新机制,强化领导,构筑有力的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常山镇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并根据《条例》编制了《常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常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方面,2020年,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推进信息网上公开。
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栏(板)和查阅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等,满足群众各种需求。
(三)抓好基层公开,推进办事公开。
把推进紧密联系基层群众,直接服务民生需求的村、社、社区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信息服务民生的突破口,着力抓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着重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满足基层群众信息公开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在镇政务大厅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
(五)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查。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事项都要公开;凡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知晓;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这些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只公开表面,不公开实质;只公开自己想公开的,不公开群众想知道的;只公开办事程序、内容,不公开结果的问题。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规定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程序,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内容,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公开;各部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要将方案预公开,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0 |
规范性文件 |
|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0 |
行政强制 |
|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延误现象时有出现,经常需要督促催办。
2、干部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编写信息、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
3、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4、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更加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不足,镇政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组织好业务培训工作,在各部门安排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好的干部担任信息员,充分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