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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金沙镇人民政府办事承诺制度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镇人民完成政府机构由指导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为全镇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富民强镇的宏伟目标,本着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特向前来办事的全镇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做如下承诺:
  一、群众及外来客人到镇政府各部门办事,我们承诺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即第一接待人把来办事的群众及外来客人介绍到相关部门,并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行为文明、用语礼貌。如果第一接待人做不到这一点,当事人可直接到镇纪委举报,查清属实后,将对第一接待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二、各涉农、涉经部门将保证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好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群众关心的敏感、热点问题。
  三、对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和外来客人,我们将保证有一件办一件,当日事当日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天办不了的向群众解释清楚,限期办理。如遇到本级政府权限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将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协调,并在一周内向当事人告知处理意见。
  四、杜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做出组织调整、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桦甸市桦树林子乡政府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