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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金沙镇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镇编制了《金沙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122.137.242.24:8080/wcw/app/login.jsp)。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金沙镇人民政府,地址:桦甸市金沙镇街区,邮编:132400电话:0432-66892325,邮箱:287565106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镇办公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分管领导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文档室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围绕权力运行流程、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三是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新《条例》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财政局要求,我镇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
  2.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采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辟的桦甸市金沙镇人民政府专栏发布公开信息。同时开通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2、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86条,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115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21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49条。
  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1个。
  4、2020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为1个。
  5、2020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2人,其中,专职人员数为1人,兼职人员数为1人。
  6、2020年,没有发生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经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镇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镇仍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