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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新华街道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新华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其他应报告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6年,新华街道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建立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新华街道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办公室负责,由一名领导分管;此外,确立了由办公室、宣传、统计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息公开的内容,编辑发布动态信息,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社会公众可凭有效证件申请查阅、咨询各种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6年,街道进一步修订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通知公告等各项分类;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为了学习和掌握《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16年,新华街道特组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信息工作的培训讲座,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组织及文稿撰写、政府信息保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2016年新华街道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
  各科室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1661多人次。其中公开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956次,当面咨询接待705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五保、低保、医保、劳动保障、婚育证明、建房用地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新华街道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新华街道在《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报送与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下,保证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2016年度,新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6年,新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了解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使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提高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
  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渠道。在以后的工作中,把东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丹东市政务公开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多渠道,全方面提高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
  桦甸市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