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及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我市政策解读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社会舆情,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根据国家、省和吉林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一)舆情信息收集。
一是涉及媒体宣传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社会舆情监控网络,对社会舆情实施全天候监控。
二是通过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网络宣传部门、基层信息员以及新闻媒体、群众来信来访、领导联系基层等渠道统一收集社会舆情。
三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社会舆情,由舆情所在地的分管信息公开及负责信访的具体工作人员收集上报。
四是对重大政策出台后的社会舆情,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收集。
五是对突发事件的社会舆情,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事发地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收集。
(二)舆情信息报送。
一是严格执行舆情信息报送制度。收集到的社会舆情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负责舆情处置的工作部门。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热点敏感事件,迅速报送相关部门处置,信息的内容要全面,了解和掌握预警信息,为市领导做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按照级别要求的时限及时报送信息。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半小时内报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送;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要在3小时内报送。
(三)舆情信息研判。根据舆情发生时间及地点,不定期组织具体舆情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听取舆情汇报,研究分析社会舆情发展态势,科学研判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特殊群体的社会反响。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召集会议,提出应对处置意见。
(四)舆情信息处置。对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社会舆情,负责舆情处置的责任部门要立即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制订处置及舆论引导方案,提出正面宣传引导意见。必要时,启动重大舆情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力求迅速有效地掌控和引导舆论,为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事件的平稳处置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舆情信息评估。各种突发事件、热点敏感事件等重大舆情应对处置结束后,负责舆情处置的责任部门要根据舆情应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具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信息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建立社会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掌握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
(二)注重时效,提高质量。要注重提高社会舆情分析研判的效率和质量,紧扣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急需了解和解决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点,多提供有价值、有分析、有建议的社会舆情信息,不断提高社会舆情信息服务效益。对一些重要的社会舆情信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密切监控,及时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严格执行,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重大、紧急社会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现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舆情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压报。
(四)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