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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一、充分认识解读的意义
  政策解读的实质是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及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规范解读的要求
  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不得越级或超范围解读。
  二是部门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时报送文件起草说明和解读方案。
  三是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之前需将起草说明和解读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审查后,再提请讨论审议。
  三、解读方案的格式
  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一)解读提纲。须以文字方式逐条列出文件及政府规章中涉及的政策方针,并标注出处,在呈送领导审签时,一并报送起草说明。
  (二)解读形式。一般包括起草人员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
  (三)解读时间。解读方案经审定,立即起草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必须在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
  (四)解读途径。解读方案一经审定,政府规章性文件解读方案需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在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并根据政策文件实施情况和公众关心热点,拓深解读内涵。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二)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文件的统计、发布和答复工作。
  (三)各部门文件起草职能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要牵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策解读的重要意义,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及时维护更新解读内容。
  (二)合理规范解读。解读材料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解读方案进行撰写或录制,要求做到引用政策法规准确,论证出台政策文件及政府规章合理科学,保证有据可依,语言平实易懂。
  (三)创新解读形式。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范围和影响力,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完善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解疑释惑的能力,确保解读材料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社会公众“听得懂”、“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