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
工作分工的通知
桦政发〔201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桦甸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李真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关长吉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守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税务、金融、编制、信访、扶贫开发、商务、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商务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受市长委托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协管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分局桦甸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桦甸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行。
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桦甸市委员会、中共桦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民武装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委常委、副市长尹基成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政务公开、人防、应急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法制、司法、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真(挂职) 协助市长负责文化、科技、体育、新闻出版、档案、广电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档案局、桦甸广播电视台。
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其他原有工作分工不变。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