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1592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1592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桦政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  长  赵争涛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副市长  刘宝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负责财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机关事务、开发区、县域经济等方面工作。 

  受市长委托分管市审计局。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外事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武装部、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驻桦甸市部队、人民银行桦甸市支行、中国银保监桦甸监管组、各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各商业保险公司、民族宗教工作。 

  副市长  李 操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林业、生态环境、人防、城区街道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启新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明桦街道办事处、永吉街道办事处。 

  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红石国有林管理分局、红石林业局、三湖管理局桦甸保护站、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桦甸管理部、六○四队。 

  副市长  刘志余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软环境建设、信用担保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中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统计局、市统计调查队、市供电中心、市供电公司、市盐业公司、沈铁桦甸站、中国邮政桦甸分公司、中国移动桦甸分公司、中国联通桦甸分公司、中国电信桦甸分公司、中石油桦甸经营处。 

  副市长  李亚南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融媒体中心、市妇联、市科协、团市委、市文联、吉视传媒、763台。 

  副市长  赵士华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供销、移民、乡镇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市气象局、市烟草局、白山发电厂。 

  副市长  刘凤军  协助市长分管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包括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