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9198
分  类: 参事、文史、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9198 分  类: 参事、文史、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4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桦政函〔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桦甸市政府批准公布第二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个类别3个项目,现予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传播工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