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922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桦甸市2021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1-0922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桦甸市2021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桦甸市2021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
  推进方案的通知
桦政函〔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桦甸市2021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桦甸市2021年中药材产业发展
  工作推进方案
  桦甸市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产业基础雄厚,种植技术成熟,适宜种植中药材的土地资源丰富,具备发展中药材产业基础条件。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牢牢把握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中的助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大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延伸加工、销售、观光、康养等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突出中药材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产业现代化水平,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知名、全省颇具影响力的中药材生态产业强市。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加强宏观政策宣传,加大组织动员和政策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突出特色,集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全市中药材生态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优势,着力形成以道地品种为发展重点,以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绿色化防控、产业化经营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龙头培育,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域内中药材种植、销售企业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吸纳农户积极参与,建立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四)科技创新,品牌创建。积极贯彻质量兴药、绿色兴药、品牌兴药、科技兴药方针,以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点,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及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品牌意识,打造地标产品,全面提高我市中药材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尽量利用荒山、荒地、农户庭院等未利用地、清收还林地和废弃矿山等低效闲置土地发展中药材产业,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
  (六)优化环境,持续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引进中药材龙头加工企业和制药企业,提高我市中药材产业竞争力,促进中药材产业纵深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启动“11345”工程,即:提升改造1个标准化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1个千亩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打造3大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区;巩固壮大4种传统中药材品类;突出发展5类新兴中药材品种。
  (一)提升改造1个标准化中药材交易市场。突出优势、整合资源,将我市长白山特产商贸城打造成集“产、学、研、加、销”为一体的“中国·桦甸北药交易中心”,布设我市中药材产品展览馆,开设中药材交易集市。
  (二)建设1个千亩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依托域内中药材种植新型经营主体,以龙胆草、威灵仙品种为主,实行林药间作,建成吉林地区规模较大的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
  (三)打造3大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区。重点依托果榛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种植基地、扶贫种植项目基地等三大板块,建设3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全市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万亩以上。
  (四)巩固壮大4大传统中药材品类。充分发挥林蛙、贝母、人参、五味子等4种品类优势,在巩固现有产量和销售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种养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品牌知名度。
  (五)突出发展5类新兴中药材品种。按照我市与河北省中药材协会签订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战略合同书》确定的种植范围,重点围绕龙胆草、威灵仙、白鲜皮、北苍术、灵芝等5类中药材,选取其中1-2种大宗药材进行推广,逐步形成我市的规模和产品优势,在保证收益的基础上,带动全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实现预期目标,抓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中国·桦甸北药交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启动长白山特产商贸城提升改造项目:一是将“中国长白山特产商贸城”更名为“中国·桦甸北药交易中心”,将商贸城内各店铺牌匾进行统一粉刷更名,维修改建商贸城内道路10000㎡,安装路灯,治理杂物乱堆乱放,建设经营交易摊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利用长白山特产商贸城内现有条件,布设一处“桦甸市中药材产品展览馆”,建设面积800-1000㎡,馆内设置展柜、展台、设计产业和产品介绍及宣传栏,作为我市中药材产业对外宣传展示窗口,推介我市优良的中药材产品和资源,吸引域内外客商;三是开设中药材产品交易集市。逢每月10日(10、20、30)设为中药材交易集市,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彻底解决我市地产中药材外运销售难的问题。同时,吸引外埠客商来桦交易,活跃市场,助推我市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财政局、商务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二)加快推进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充分调动我市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立足种植技术成熟、种苗需求量大的优势,建成吉林地区规模较大的千亩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采取“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签订“产、供、销”协议,加强技术支持和服务力度,增加销售收入,并为今后我市中药材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优质苗源。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林业局、各乡镇、永吉街道,红石林业局。
  (三)加快中药材产业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
  根据我市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发展前景,本着与省内外其它中药材主产区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原则,重点发展种植技术简单、市场风险低的龙胆草、威灵仙等1-2种大宗道地药材,重点依托果榛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种植基地、扶贫项目种植基地三大板块,做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实施林药间作,积极推广育苗移栽、地膜栽培、配方施肥、机械化栽培及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建成3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通过三大基地示范带动,鼓励农民利用清收还林地、荒山、荒地、废弃矿山等低效闲置土地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2021年,带动发展中药材种植户2000户以上,新增种植面积1.92万亩,积极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分散种植,使全市中药材总面积由原来的13.32万亩,力争达到17万亩水平。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扶贫办、各乡镇、永吉街道,红石林业局。
  (四)巩固壮大传统中药材品类
  截止2020年末,全市中药材产值5亿元,为充分发挥好我市林蛙、贝母、人参、五味子4大传统中药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一是继续稳定林蛙养殖规模。确保林蛙回捕量稳定在1.1亿只左右,蛙油产量40吨左右;二是扩大人参、贝母、五味子3类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2021年末人参种植面积达到12.6万亩(新增0.93万亩)、贝母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新增0.07万亩)、五味子种植面积达到0.1万亩(新增0.02万亩)。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乡镇、永吉街道,红石林业局。
  (五)突出发展新兴中药材品类
  优先发展龙胆草、威灵仙、白鲜皮、北苍术、灵芝5类中药材,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2021年新增种植龙胆草面积3000亩、威灵仙1200亩、白鲜皮775亩、北苍术775亩、灵芝330亩。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永吉街道,红石林业局。
  (六)加快推进中药材饮片厂建设。
  为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填补我市空白,实现中药材变“草”为“药”,变“草”为“宝”。推动鼓励新建中药材饮片厂,同时,加强与河北中药材协会密切合作,争取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快投入使用,达产达效。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各乡镇、永吉街道。
  (七)做好中药材培育全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选择15亩土地条件好的地块作为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试验田,重点选择5-10种适合我市发展的道地中药材品种,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全程跟踪指导,搞好田间记录,拿出详实准确的技术数据,为今后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试验示范依据。同时,也可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药材专业实训基地和对外宣传、观摩、展示窗口。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永吉街道。
  (八)加强中药材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等培训平台,培育高素质农民中药材专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以上,重点遴选发展中药材产业积极性高,有创新钻研理念的农民参加学习,采取理论和实教相结合,通过聘请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专家教授讲课以及到中药材产业发达地区参观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药农生产技能。通过学习培训,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中药材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永吉街道。
  (九)加强品牌建设和协作发展。
  成立桦甸市中药材产业协会,吸纳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经营科研等各类经营主体参加,加强联合协作,实现种植环节由协会“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农资、统一价格、统一销售。以协会为依托,打造吉林市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或注册集体商标。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监督管理,维护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品牌形象。以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为引领,加快推进中药材企业间产品质量、市场价格、营销模式协调一致,防止恶性竞争,形成统一的市场开拓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民政局、市场局、商务局。
  (十)加快编制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聘请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领衔的专家团队编制《2021-2025年桦甸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高质量谋划中药材产业发展路径,做好中药材种植、加工、成药、销售全产业链规划布局,打造长白山特色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建设地区中药材产业核心区。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永吉街道,红石林业局。
  五、时间安排
  (一)谋划动员阶段(2021年1-3月)。制定全市2021年度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和“十四五”期间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召开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分解任务。各乡镇、部门迅速进入角色,加强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层层落实责任。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4-6月)。做好中国·桦甸北药交易中心提升改造,迅速投入运营。超前谋划,筹备物资,抓好中药材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和试验示范三个基地建设,做到不误农时,确保任务落实。
  (三)巩固加强阶段(2021年7-10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全方位提升中药材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活跃市场,扩大集市影响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12月)。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永吉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验收,奖优罚劣。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优秀典型,学习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永吉街道)和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高位推动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统筹协调各乡镇、部门、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紧密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采取整合涉农资金、争取产业发展基金、协调融资贷款等多渠道破解产业发展资金瓶颈,全程做好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包保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为依托,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到中试转化较为完整的中药材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灵活引进人才,建立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体系,农业农村局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农业系统技术资源优势,完善“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入户培训、观摩培训、网络专栏培训”等方式,推广中药材测土配方、良种使用、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宣传和任务落实,通过广播电视、广告牌、微信、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做好产业宣传,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对中药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导,调动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动员农民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和经营,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域内外客商客户积极参与交易,活跃市场。
  (四)强化检查督导。在工作开展期间,政府督查室和农业农村局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安排、进度进行定期调度,对各部门、乡镇(永吉街道)工作成效、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导。各部门、乡镇(永吉街道)也要强化各自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格绩效考核。为保证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将其纳入年末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同时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