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2-01146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横道河子乡民主村、文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1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2-01146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横道河子乡民主村、文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桦政函〔2021〕1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横道河子乡民主村、文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桦政函〔2021〕129号
横道河子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请求批准横道河子乡民主村、文华村村庄规划的报告》(横政请〔2021〕48、4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编制的《横道河子乡民主村、文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是你乡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村庄规划》明确规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
  三、你乡要认真组织实施《村庄规划》。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调整或随意改变。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你乡要依法向群众公布《村庄规划》,广泛宣传强化群众
  遵守规划的法律意识。
  五、你乡要接受市自然资源局对《村庄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