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2-02635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甸市黄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103E/2022-02635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甸市黄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桦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桦甸市黄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桦政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桦甸市黄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桦甸市黄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黄牛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地域经济,有步骤的解决养殖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助力我市黄牛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20〕18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针对乡镇和永吉街道有创业意愿,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的黄牛(能繁母牛)养殖户。
   二、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每头黄牛(能繁母牛)可贷款2万元,每户最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间贴息由财政承担。
   三、担保方式
  为满足养殖户贷款需求,采取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再就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只贴息不担保方式,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桦甸支行(简称邮储银行)、桦甸市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发放信用贷款,支持黄牛(能繁母牛)养殖发展。
   四、黄牛养殖保险
  为降低黄牛养殖风险,以养殖户自愿原则,采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开展母牛养殖保险。
  (一)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每头黄牛(能繁母牛)保费500元、保额15000元,保费由财政和养殖户按8:2比例分担(财政承担400元、养殖户承担100元),出现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死亡情况可获得最高15000元赔付。
  (二)商业保险。每头黄牛(能繁母牛)保费200(或400)元、保额5000(或10000)元,保费由养殖户承担,出现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死亡情况可获得5000(或10000)元赔付。
   五、贷款申请、发放、验收程序
   (一)农户申请
  由邮储银行及农商行牵头会同各乡镇开展黄牛(能繁母牛)养殖政策及贷款方式宣传,并对现有黄牛存栏数量、能繁母牛数量、贷款情况、农户参与保险意愿、养殖意愿等进行基础调查摸底,组织养殖户进行申报并汇总,确保数据详实。汇总数据报送至邮储银行、农商行各分支机构和市就业服务局。
   (二)贷前审查
  邮储银行、农商行和市就业服务局分别组织开展贷前审查,邮储银行、农商行负责查询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情况,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其他贷款条件的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反馈给乡镇,由乡镇指导养殖户准备各部门所需材料。
   (三)入户信息采集、审核
  市就业服务局结合乡镇报送的拟申请养殖户数量情况,组织市场监管局及经办银行到乡镇或村现场办公。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市就业服务局负责指导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对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进行拍照、申请人夫妻签字录像;邮储银行、农商行负责录入申请人信息,签订《借款合同》。
   (四)贷款发放
  市就业服务局向邮储银行、农商行出具初审结果确认表或初审结果明细表,邮储银行、农商行依据初审结果确认表或初审结果明细表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将发放名单反馈给各乡镇和市就业服务局。
   (五)贷后管理
  1.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负责贷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购置黄牛(能繁母牛)。贷款发放15日内,由乡镇对购买黄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政策咨询、动物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各部门通报,确保资金安全。
  2.保险公司及时跟进宣传保险政策,鼓励养殖户参加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最大程度降低养殖风险,严防贷款用于购牛外的其他用途。
  3.建立贷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邮储银行、农商行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针对贷款发放后未从事黄牛(能繁母牛)养殖的农户依法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贷款本金及贴息资金追缴。
  4.贷款到期前,邮储银行、农商行应提示借款人具体到期日期,告知还款程序等,做好到期贷款回收工作。 
   (六)核查验收
  采取购买1户验收1户的形式,由属地乡镇对购买黄牛(能繁母牛)的养殖户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肉牛产业推进办公室汇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黄牛(能繁母牛)养殖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推进组,负责组织、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
  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黄牛(能繁母牛)养殖政策宣传、贷户基本情况信息登记、指导农户准备所需资料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贷款申请及贷后管理、验收等工作。市黄牛养殖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调度、协调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保险、贴息等地方配套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农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邮储银行、农商行负责农户贷款资格初审、贷款发放及贴息的申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保险公司负责保险政策宣传及开展黄牛(能繁母牛)保险。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动农户参加黄牛(能繁母牛)养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黄牛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服务指导
  市就业服务局要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政策培训,讲清服务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梳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推进组共同研究解决。
 
  附件:1.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2.黄牛(能繁母牛)养殖贷款办理任务分解表
     3.黄牛(能繁母牛)养殖贷款服务流程图
     4.桦甸市黄牛养殖贷款需提供材料清单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黄牛(能繁母牛)养殖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推进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凤军 市政府副市长
      王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志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贵权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肉牛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 颖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凤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范利民 夹皮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宗仁 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郝大涌 二道甸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猛巍 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炜 金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萌 常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 莹 公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顾伟岩 桦郊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立志 横道河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华 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马正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桦甸支行行长
      赵晓亮 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忠霞 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
  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