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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桦政干任〔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办、局:
经市政府2024年1月3日研究,刘嘉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刘 嘉同志任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局长;
管 月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16日起计算。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