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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 我市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9-09-09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9月6日,我市召开厂办大集体改革推进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改革工作扎实进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林,副市长谢义出席会议。
  会议对贯彻落实《吉林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厂办大集体改革劳动关系转换政策、养老保险政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企业范围界定政策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迎接厂办大集体改革这一历史使命。要把握重点,突破难题,认真贯彻执行厂办大集体改革“1+6”政策体系。落实改革范围界定办法,落实职工身份认定办法,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破解企业改制难题,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奖补资金。
  会议指出,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周密制定改革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重点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吉林市中央、省属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实习记者  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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