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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吉林市如何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纪委监委工作高效运转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9-02-21

  履职有标准 用权有规范

  ——看我市如何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纪委监委工作高效运转 

  “坚持问题导向,从实践中最需要的机制制度建起,本着用什么规范什么、缺什么完善什么的原则予以明确和规范。”一年来,市纪委市监委着眼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紧盯关键环节和职责权限,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线索“一口统管” 管出质量和效率

  2018年4月2日,市纪委市监委第七执纪监督室承办了由案管室分流过来的某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在审查中发现,该单位一名中层干部涉嫌违纪并存在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根据《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将该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转送案管室,案管室根据分办线索规定程序交给第二审查调查室予以调查处理。

  “随着纪委监委权限的扩大,严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关口,一切按程序和规矩行使审查调查权,工作中既要将职责履行到位,又要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是我们一线办案同志必须要牢记的。”第七执纪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监察法对线索管理工作新要求,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改机制、抓规范、严监督、增效率,提高线索管理科学化水平。

  “出台线索处置工作规程,将信访受理、上级交办、各方移交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交由案管室统一管理,实现‘多头移交、一口统管’。统一编号录入、处置分流、交办督办、反馈归档,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留痕,便于及时掌握问题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结果,确保线索处置的每个环节有审批、有监督、有反馈。”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分办线索方面,市纪委市监委也做了大胆尝试。

  “过去分办问题线索,都是由案管室提出初步研判建议,逐级经分管领导呈批至主要领导,有时存在分件时间长、集体研判不到位等问题。现在,由案管室提出建议召开线索分办专题会,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参加、集体研判,一次性确定分办意见,提高了分办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杨大光介绍。

  在授权方面,坚持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分离的原则,对问题线索属一般性违纪,分流至执纪监督室处置;对问题线索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分流至审查调查室。对线索分流一次一授权,属于重复件、一人多件、反映同一单位或部门多人问题的,一般分流到同一承办部门。

  启动“协作衔接机制” 助推快审快诉

  2018年6月15日,市纪委市监委依法将市林业局退休干部闫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案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极大。案件的快审快诉得益于上级机关出台的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市纪委市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夏国平介绍。

  “按照规定,市纪委市监委与公安机关协调,发挥其在技术调查、情报信息方面的优势,确保涉案人员第一时间到案;审查调查组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判,为案件顺利移送奠定了基础。”夏国平说。

  市纪委市监委全线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各个节点,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市纪委市监委会同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研究出台《关于确定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机关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后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的意见》《关于确定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机关决定退回补充调查后流转及提讯程序的意见》等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移送、强制措施的适用及执行、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等作出明确规定。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和组织协调的长效机制,促进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

  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职责作用,案件审理部门对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审批后,提前介入审理,提出初步意见;进入案件审理阶段后,根据实际情况,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2018年,吉林市提前介入审理24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0件。

  蛟河市河南街振兴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明江涉恶腐败案,由于蛟河市纪委市监委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严把证据关和程序关,此案在短时间内快审快诉。村民拍手称快,绣制“利剑不蒙尘 反腐暖民心”的锦旗送至蛟河市纪委市监委。

  完善内部管控机制 为用权划出“硬杠杠”

  “工作方案不周密、证据定性不准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某区报批申请使用留置措施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时严肃地说,你们这个报批不予通过,现予退回。

  这是市纪委市监委严格审核留置措施报批程序的一幕。搜查、扣押、留置等涉及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群众关注度很高,使用不当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制定严格的内控程序和监管制约机制,确保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郑文家说。

  市纪委市监委结合实际,围绕12项调查措施,制定印发100多个规范性文书,统一编号,加强日常审核把关,实行一件一登记、一事一备案。根据各部门职能制定20多项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

  “这个事缺书证,没有形成证据链条,需要补证”……不怕得罪人,让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审理把关只讲证据不将就,集体会商挑毛病、找漏洞。2018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案件94件147人,审结85件121人,移送审查起诉24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

  为防范权力被滥用,市纪委市监委明确和细化了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对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调查、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环节必须通过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集体决策,不得私自作出决定。

  为避免风险隐患,市纪委市监委专门制定《以了结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程序规定(试行)》,明确拟作出了结处理的问题线索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案管室汇总并提报线索办理情况汇报会集体研究。依此规定,2018年上会集体研究问题线索116件,其中98件予以了结,18件重新核查。

  抽调干部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的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也是市纪委市监委的创新实践。采取现场随机抽查,对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整改后报检查组再审,直到合格。市纪委市监委还制定《审查调查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量化考核标准,更注重案件质量提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纪检干部年度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实行这种方式,目的就是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完善监督机制,拓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讯员 张权 记者 董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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