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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相关负责人就我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答记者问

作者: | 来源: | 访问:11 | 时间:2019-01-09

  2018年12月14日,国家启动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由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力推进。按照要求,我市于日前展开此项工作。为何要采取此项行动?行动期间,我市将采取哪些整治办法?1月8日,记者就读者关心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农委相关负责人。

   

问:国家为什么要开展这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答:目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别“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违法生产,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山寨”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此,六部门将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掉一批生产经营“黑窝点”,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让农民识假辨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推动打建结合,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构建起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问:这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部署,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 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以及超过保质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

   

问:我市对这项工作是怎么部署的?

答: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切实保证农村食品安全角度作出的战略部署。市农委及相关部门一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联合商务、工商、食药监(市场监督)、公安、畜牧、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了由农业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行动期间,各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兵把口、协同作战、市县联动,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当前,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正有序开展。

   

问:目前,我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果?

答: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3131人次,对全市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业户、农村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检查,已经发现了一批违法违纪线索。下一步将对线索进行依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问:我市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

答: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还处于推进阶段。按照上级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真正把广大农村消费者发动起来,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案件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短期有效果、长期有保证。行动举报电话为12315、12331、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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