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长刘非主持召开市政府2018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吉林市乡村振兴“1+6”重点任务率先突破实施方案(讨论稿)》等事项。
副市长李天林、盖东平、谢义、熊亮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刘红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拟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深刻把握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上来,细化完善工作举措,抓紧制定更细致、更有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吉林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吉林市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了《吉林市乡村振兴“1+6”重点任务率先突破实施方案(讨论稿)》,拟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其精神内涵,不断探索总结新经验、新模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按照全市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对政府系统开展集中研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