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驰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丰满区旺起镇两家子村,桦甸市朝阳林场、横道河子林业站、八道河子林场,蛟河市太平山林场、海青林场,现场检查清收还林、依法治林、村屯绿化、有害生物防治、涉林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公益林管护情况。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桦甸市政府、蛟河市政府“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并与有关部门、林区乡镇和村、国有林场负责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林业大户、护林员,围绕“一法一例”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进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座谈。
执法检查组认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座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倾向性、代表性和全局性,检查组会认真梳理,吸纳到执法检查报告中,从而推动“一法一例”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我市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赵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