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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日报》权威解读2017年社保四大惠民政策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7-11-27
时至年终岁尾,广大城乡居民对2017年即将结束的社保惠民政策有多少了解?近日,市社会保险局有关负责人对今年四大惠民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给出了具体建议:

  政策一:大龄人员可按“原标准”缴费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中断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可直接持身份证到社保经办大厅办理按“原标准”缴费。

  政策亮点:不按“双基数”缴费,个人账户及早计息,申请手续简单方便。

  建议:请上述人员尽快办理补缴,2017年个人账户按7.12%计息,早一天缴纳,早一点计息。

  政策二:社保补贴持续发放

  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符合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务必于12月31日前及时缴费,并按缴费金额的50%申领社保补贴直至退休。

  政策亮点:临近退休5年内人员可节省缴费成本50%。

  建议:尽快至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费,及时申领社保补贴,跨年缴费,不再补发。

  政策三:高学历人员参保缴费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是符合条件的持吉林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无论是至今未参保的,还是已参保的在职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从事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均可申请参保补缴,最早可从1996年1月开始补缴,补22年保费仅需6.6万元。该优惠政策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政策亮点:适用人群广、学历覆盖全、缴费标准低、缴费年限长。

  建议: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保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尽快申请参保补缴。

  政策四:达龄、超龄人员可趸缴

  具有本市户籍、申请参保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足15至20年,最低缴足15年,自缴费下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并可享受今后养老待遇的调整政策。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居住证、户籍地未参保证明,也可比照本办法参保缴费。据测算,一次性缴保费9.7万元,男性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0元左右,女性可领取750元左右。养老金按月发放直至本人死亡当月,寿命越长,受益越多,比存款和商业保险更划算。缴纳的保费在领取待遇后的10年左右均能全额领回,如每年再“涨工资”,“回本”的时间基本可缩短至8年左右。该优惠政策已进入倒计时,政策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政策亮点:户籍限制放宽,缴费下月享受待遇,回本时间短。

  建议:请还没有晚年保障的城乡人员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咨询电话:65070013 

  地点:船营区福绥街一号楼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北山正门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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